各學院: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要求,學校決定開展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本次優秀成果獎評審工作采取限額申報的辦法,個人申報與單位推薦相結合,我校限額為5項。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評獎範圍
1.凡列入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各級各類課題成果均可參評。在湘的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立項課題成果,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2.其他未列入全國和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但在促進教育理論發展、推動教育改革實踐方面成績顯著且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并産生良好區域影響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3.凡已在往屆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教育科研成果獎、優秀教學成果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科技進步成果獎、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不得參加本次評獎。
4.參評成果限定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日期間。
(1)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成果,以版權頁第一版日期為準;
(2)國内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成果,以該刊物出版日期為準;
(3)被行政部門采納(轉化為行政決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門采納時間為準。
二、成果獎項設置
本次評獎共設三類獎項:
1.決策咨詢獎:主要獎勵為教育行政決策服務而開展的教育發展戰略研究、政策研究、調查研究、比較研究等所取得的優秀成果。
2.理論創新獎:主要獎勵對認識教育規律、促進學科發展和解決重大現實問題有顯著引領作用的優秀理論成果。
3.實踐探索獎:主要獎勵對解決具體教育教學實踐問題有新思路、新對策,取得突破性進展,具有顯著應用和推廣價值的優秀實踐成果。
三類獎項合計設置 180 項左右,其中一等獎 30 項左右、二等獎 60 項左右、三等獎 90 項左右。成果特别突出的,可授予特等獎。
三、參評成果類别
1.專著(論文)類
指在國内外公開出版(發表)的學術專著(包括理論普及讀物,但不含論文集)、學術論文(系列論文或單篇論文均可)、研究報告。
2.編著類
指在國内外公開出版(發表)的具有系統性、資料性、工具性等特點的工具書。
3.調研類
指在國内外公開出版(發表),或者雖未公開出版(發表),但有證據證明所提觀點和建議已被行政部門采納,或者已被轉化為行政決策,産生重大社會影響或經濟價值的調研報告、咨詢報告。
翻譯、編譯作品暫不列入本次評獎。課題結題報告、教材、教參、教輔、音像制品和計算機軟件等可作為成果輔件,附在上述三類成果之後。
四、參評成果條件
對參評成果在指導思想、學術價值、應用價值、社會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參評成果應具有鮮明的科學性、創新性、先進性和時代性特點,科學解釋和準确解答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體現我省教育科學研究的最新水平。基本條件是:
1.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正确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進行科學研究。
2.學術上堅持創新和質量導向。要求觀點鮮明,資料翔實,數據準确,論據充分,邏輯嚴密,方法科學,具有創新性和前沿性。
3.學風端正,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要求。
4.所提出的新觀點、新思想、新方法,在理論探索和學科建設上具有重要意義,受到學術界普遍認同;反映教育改革發展的真實情況,針對教育改革發展中的重大現實問題提出具有重要價值的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被黨政部門充分吸收采納;獨創的教育教學思想在較大範圍内長期實驗推廣,在推動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質量方面取得明顯實效。
5.以反映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優秀成果為獎勵重點,并重視獎勵基礎研究以及新興邊緣交叉學科的優秀成果。
五、參評成果作者認定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
2.系列叢書隻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3.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4.系列論文,以論文代表作參評。
5.成果獨著者在湖南工作。
6.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湖南工作。
7.個人作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報的成果,隻限申報一項;作為成果參研者,不得超過 2 項。
六、獲獎結果使用
1.獲獎結果名單由省教育廳予以公布,對獲獎成果,向主要完成人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2.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全面加強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的決定》(湘教發〔2014〕53 号)規定: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作為省級教學成果獎的一類,其獲獎成果與省級教學成果獎一視同仁。
3.成果獎獎金歸獲獎者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獲獎情況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加薪的重要依據。
七、參評成果材料報送要求
參評成果由申報者填寫《湖南省第四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見附件 2、3、4),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複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
1.《湖南省第四屆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一式五份。注意三類獎項有不同的申報評審書,請申報者選擇填寫相應的申報評審書;申報評審書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 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2.參評成果原件一份。
3.參評成果相關重要佐證材料原件或複印件各一式一份。
4.成果推薦材料要完整、真實、規範。所有相關材料請用牛皮紙袋裝好,并将成果獎申報評審書封面複印後貼在紙袋外,每個項目隻裝一袋。
5.各市州教科規劃辦,各高校和廳委直屬單位科研主管部門填寫申報數據彙總表(見附件 5),加蓋公章;同時将申報彙總表及對應的成果申報評審書的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主題:“XXX 單位第四屆科研成果獎申報”)。
6.報送時間、地點。評獎材料請報送社科處220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楊唯老師郵箱;報送時間為:2018 年 11 月 7 日前。
聯系人:楊唯、周文傑
聯系電話:0731-88822806
電子郵箱:1320428114@qq.com;1505607399@qq.com;
附件: 1.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推薦指标
2.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決策咨詢獎)
3.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理論創新獎)
4.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實踐探索獎)
5.第四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彙總表
社會科學處
2018 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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