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開始。現将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别及資助額度
2017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劃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費項目,經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自籌,自籌經費不低于8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高校示範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優秀教學科研團隊建設項目、工程科技人才培養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和辦法将另發通知。
本次項目不設申報指南(專項任務項目除外),申請者應緊緊圍繞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尤其是結合“十三五”時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及學科發展的需要,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拟定研究課題。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有關管理辦法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量,避免重複申報。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範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曆史學;(10)考古學;(11)經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計學;(23)港澳台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 本次項目限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申報。
2. 申請者必須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 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
(3)自籌經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後附上學校财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費”欄。
4.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後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4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後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5. 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
6. 連續2年(指2015、2016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本次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1. 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方式。《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啟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無效。
2. 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台項目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絡平台。網絡申報辦法及流程以該系統為準。
3. 2017年1月5日開始受理項目網上申報。申請者可登錄社科網申報系統下載《申請評審書》,按申報系統提示說明及《申請評審書》填表要求用計算機填寫、打印,并通過申報系統上傳《申請評審書》的電子文檔。
4.項目經費執行《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簡稱《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行嚴格規範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内,根據實際需求準确測算總經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費預算。經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内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将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是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重要内容,并作為後續撥款的重要依據。
6.本次項目網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5日;紙質材料3月7日前交社科處《申請評審書》紙質件1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
聯系人:李恩軍;電話:88821860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申請評審書紙質材料上負責人和參與人必須簽名;
2.申報課題結項成果形式請認真考慮,教育部人文社科結項必須是正式出版物。若能以論文、研究報告結項的,可不填著作。
社科處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