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我院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做好重點學生群體心理排查工作,建立學生心理檔案,及時跟蹤幹預,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宿舍心情聯絡員随時觀察了解同宿舍同學的心理狀态,每月底針對以下重點人群進行有針對性的排查:
(1)有精神障礙病史(如抑郁症、焦慮症和精神分裂等)或自殺史;
(2)近1個月發生了重大生活事件(如自然災害、家庭重大變故、親人傷亡、重大軀體疾病、失戀、學業受挫等);
(3)學業困難(如留級生、成績嚴重落後、經常曠課、晚歸或不歸宿);
(4)情緒明顯異常(如情緒過分低落、過度憤怒、攻擊性強等)
(5)社會支持資源較少(如缺少朋友、單親、孤兒、留守或家庭關系較差等);
(6)其他心理問題。
二、班級心理委員将本班宿舍心情聯絡員了解和排查到的情況進行分析,及時上報給年級輔導員。
三、年級輔導員将本年級的排查情況反饋給學院心理兼幹老師,心理兼幹老師對情況進行評估,指導年級輔導員和心理委員開展必要的幹預和訪談工作,并及時将情況向學院副書記彙報,同時上報給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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