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03网站太阳集团貨币金融系喻旭蘭教授和學院2020級碩士研究生周穎(通訊作者)合作的題為“綠色信貸政策與高污染企業綠色轉型:基于減排和發展的視角”的論文發表在《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23年第7期。
綠色信貸的核心功能在于通過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對不同經濟主體産生激勵約束影響,以此助推經濟社會實現全面的綠色低碳轉型。作為綠色信貸政策融資限制主體的高污染企業,在這一政策的影響下是否以及如何實現綠色轉型,進而在綠色發展的總體趨勢中實現華麗嬗變?為回答這一問題,該文使用準自然實驗和雙重差分模型對綠色信貸政策影響高污染企業綠色轉型的政策效果進行系統評估。具體而言,該文以2007年《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政策出台作為我國綠色信貸政策實施的一次準自然實驗,基于這一政策對不同行業的非對稱沖擊來識别處理組和控制組,同時使用1998-2013年中國工業企業數據庫、中國工業企業污染調查數據庫和中國企業創新專利數據庫的匹配樣本,構建雙重差分模型,從減排和發展兩個視角較為全面地捕捉了綠色信貸政策對高污染企業綠色轉型的影響效應,并進一步廓清了政策約束下高污染企業實現綠色轉型所依賴的特定路徑。
該文研究發現,綠色信貸政策施行有利于降低高污染企業的污染排放強度,但也同時抑制了其全要素生産率,且政策對兩者的影響還存在逐年增強的動态效果。影響渠道分析表明,在綠色信貸政策的剛性約束下,高污染企業依靠在生産的前端減少毒害副産物派生來降低污染排放強度,而非在生産的末端加強對污染物的管控和處理;而在生産的前端進行污染防治時,高污染企業更多基于已有生産制造工藝和技術水平來減少煤炭使用,同時提高煤炭的能源轉化效率,但對優化自身能源消費結構的動力不足。綠色信貸政策通過加重高污染企業融資約束壓力,倒逼企業将有限的資金配置于環境投資,從而擠出了創新性投資并造成創新産出減少,最終導緻全要素生産率下降。進一步的研究發現,高污染企業自身的替代性融資方案以及所在城市較高的金融發展水平均有利于減緩綠色信貸政策對其全要素生産率的負面沖擊,而企業所在城市高強度的環境規制政策将加劇綠色信貸政策對其全要素生産率的不利影響。該文的研究發現為客觀評價我國綠色信貸政策的施行效果提供了來自微觀企業層面的經驗證據,同時為完善和發展我國綠色金融制度實踐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參考。
喻旭蘭,日本東北大學經濟學博士,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授,貨币金融系主任。目前的研究方向是綠色金融、區域金融合作和區域經濟非均衡分析。在《經濟研究》、《統計研究》、《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等國内權威刊物和SSCI、SCI期刊發表研究論文30多篇,是國家級一流課程《金融學》的負責人。主持和參與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10餘項。擔任《經濟研究》、《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等學術期刊審稿專家。
圖為喻旭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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